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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之家”控股权争夺案

作者:股权吴律师    发布时间:2021-07-15 17:45:30    

一、汽车之家股权争夺案(简洁版)

汽车之家从一个网站开启自己的历史。2005年,李想带领自己的IT团队创建汽车之家网站,很快成为访问量最大汽车门口网。2006年,汽车之家引入天使轮融资,金额达100万人民币,设立“北京车之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从信息网查询所得),创始人李想担任公司CEO。之后,秦致加入汽车之家,后接管李想担任CEO,带领汽车之家走过了风景最美的一段路。20131211日,李想、秦致带领汽车之家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20164月,汽车之家的第一大股东澳洲电信宣布将汽车之家47.7%股份出售给平安集团旗下的平安信托,预示着汽车之家面临资本入侵、控制权争夺战拉开帷幕。接下来几天,虽然秦致通过几个大牌资本的支持,参与购买和私有化的竞标,但仍旧未能阻止澳电和平安的股份交易,最终竞购失败。交易完成,平安成为汽车之家的大股东,一如既往的开始洗牌,从更换公司管理层开始,陆敏担任执行董事兼汽车之家控股权争夺案CEO,秦致被残酷踢出局,同年9月李想辞去董事职务。

二、汽车之家股权变更始末(详细版)

2005年,李想创办汽车之家网站(他在此前的2000年创建了PCPOP;

2006年1月,首轮融资100万人民币,投资方为薛蛮子、隆领、明势资本等;

2006年8月,北京车之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秦致加入公司,主要股东李想、秦致两人;

2008年,澳洲电信入资公司,用7600万美元购买汽车之家55%股份,之后几年多次增持股份,创始人股份稀释;

2009年,秦致开始担任汽车之家CEO201311月,融资1亿人民币,向美国证监会递交上市申请(IPO),澳洲电新上市前持股达到71.5%,创始人李想和秦致手中的股权分别被稀释到5.3%3.2%

2016年415日,澳洲电信宣布将汽车之家47.4%股份出售给平安集团旗下的平安信托;

2016年416日,秦致领头的汽车之家管理层提出对汽车之家进行私有化,准备以31.50美元每ADS的价格进行私有化。买家团包括:汽车之家CEO秦致、博裕资本、高瓴资本和红杉中国。

2016年514日,媒体报道称澳洲电信两次拒绝汽车之家管理层收购要约;

2016年625日,澳洲电信以16亿美元出售汽车之家的47%股份,交割正式完成,中国平安持有汽车之家47.4%股份,标志着中国平安正式成为汽车之家最大股东。

2016年627日,经汽车之家董事会批准,任命陆敏为公司董事长兼CEO,陆敏曾担任平安健康保险公司董事长兼CEO等职务,康雁为公司总经理,汽车之家管理层变更,秦致正式离开汽车之家CEO的岗位。

2017年223日,中国平安增持汽车之家股权至53.9%,同年928日,公司任命邹钧为公司首席财务官(CFO),康雁和王俊朗已分别辞去总裁和CFO之职。

2016年9月,李想辞去汽车之家董事职务。

为何20164月汽车之家管理层在第一大股东澳洲电信宣布将汽车之家的股权出售给平安的几个小时内,管理层突然提出要对汽车之家进行私有化,阻止平安入股汽车之家呢?

原来,澳电是汽车之家第一大股东时,几乎都扮演了甩手掌柜的角色,不对汽车之家日常管理进行干涉,公司一切业务交给管理层打理,当时李想、秦致虽不是大股东(其在2008年澳洲电信入资公司时两人已经失去大股东身份),仍能实际控制公司经营。而汽车之家管理层很清楚地知道,平安一旦入股,就将干预汽车之家的运营和管理,继而公司控制权将旁落。事实上,在几十天的博弈中,汽车之家控股权争夺案尽管汽车之家管理层使劲了浑身解数,用了发起私有化举报违反垄断法“CEO公开炮轰,两次开出高价要求竞买澳电股份遭拒,甚至闹到开曼法庭等办法,最终没有阻挡平安的入侵。就在平安完成入股的当天,中国平安就发布了一封极其强势的公开信,将帮助汽车之家实现从单一汽车媒体向全方位汽车服务生态圈的战略升级与转型,即平安必将插手汽车之家的日常运营。同年4月,平安作为大股东控制汽车之家董事会五-六个席位,通过临时董事会选举任命陆敏作为新的董事长兼CEO,替换原汽车之家CEO秦致,这标志着创始人李想和秦致的汽车之家时代彻底结束了,汽车之家进入了平安时代。

三、汽车之家股权争夺案点评

李想自2005年创建汽车之家网站,历经十年时间,做成一家身价几十亿的上市公司,无论李想、樊铮还是前CEO秦致都不会想到,汽车之家会在一次股权交易后管理层被迫出局。其实,在公司控制权层面,创始人李想应该想到,自2008年澳洲电信以7600万美元购买汽车之家55%的股份时,已经丧失股权层面的控制权。根据《公司法》之规定,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系股东会,当持股达到67%以上也就是三分之二,就是绝对控股股东,公司决策权基本完全掌握在其手中。故,李想作为创始股东在公司融资过程中,未能在股权层面保持其对公司的相对控制权,最终导致其股权争夺战中丧失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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