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投资者在决定设立一家公司时,往往只盯着经济利益,只想着如何把公司尽快做大,让公司赚钱,却忽视了从一开始就制定出一套完善的公司章程,用来规范股东之间、股东和公司管理层之间、股东和职工之间的关系。具体表现就是出资协议书简单、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公司章程很多都是用的工商登记机关提供的样本,没有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添加内容,缺乏纠纷解决机制和风险管理意识,一旦股东之间出现纠纷,往往找不到解决的依据和办法,最后只能看着好好的公司断送掉。公司设立之初,要善于利用出资协议书和公司章程来分配股东权益,规范公司管理制度,预防风险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