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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控制权之争

作者:股权吴律师    发布时间:2021-07-12 08:57:07    

一、案例概述

201010月之前,马云对阿里巴巴的控制权问题,并不会过于担忧。因为,虽然阿里巴巴的创始团队和核心管理层并不持有多数股权,但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他们依然牢牢掌控着公司的控制权。

但从201010月之后,由于阿里巴巴与雅虎签订的条款中有一条规定,从10月开始,持股阿里巴巴集团39%经济权益的雅虎,其投票权将从当时条款约定的35%增加至39%,而马云等管理层的投票权将从35.7%降为31.7%,软银保持29.3%的经济权益及投票权不变,届时雅虎将成为阿里巴巴真正的第一大股东。阿里巴巴与雅虎矛盾日益显露,马云的去留存在极大危机。

此后,阿里巴巴一直在寻求回购雅虎股份的计划,却屡遭雅虎方面拒绝,马云一度陷入控制权危机。直到20125月,阿里巴巴集团与雅虎签署协议,允许阿里巴巴集团分阶段回购雅虎持有的股份。该协议规定:阿里巴巴将以76亿美元回购大约50%雅虎持有的该集团股份。根据2005年阿里巴巴集团与雅虎签署的协议估算,该笔回购使雅虎的持股比例由原来的39%减少到24%。该协议还规定,如果阿里巴巴集团上市,阿里有权在上市时以IPO价格回购雅虎剩余股份的一半,其余的股份可以在阿里巴巴集团上市禁售期过后选择出售。2013年,雅虎股权稀释到24%201422.6%。马云重新夺回控制权。

二、案例详述:

阿里巴巴一直在寻求上市,上市计划首选香港,根据同股同权的上市原则,一旦上市成功,马云将无法继续通过类似股东协议的方式,对股东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权力进行节制。经过认真考虑,最终在美国上市。

有律师表示,阿里巴巴出现困境,还是因为当年融资结构导致马云和管理团队沦为小股东,而以小股东身份寻求控制权,在资本市场的法理上存在障碍。虽然阿里以文化和价值为名,有很高的合理性,但小股东掌握公司控制权,这个逻辑本身与资本市场背离。在该律师看来,即便是双层股权架构,在美国资本市场也是特权,是一把双刃剑,管理团队在享受投票特权的同时,也必须面临业绩增长压力。阿里上市,到目前来看并不是一个很好的结果,它必须要在美国上市非常成功,才是很好的结果。如果在美国上市平平,大家对它就会有很大的反弹,因为期望值和透支的东西比较多。就像当初的Facebook,因为发行不太成功,一度遭遇负面因素。

三、案例点评:

对于任何一个创业者来说,保持对企业的控制权都是至关重要的。创业企业在逐步发展壮大中,为了融资,吸引风投,做大做强,往往不得不通过稀释自身股权来寻求资本进入。但在这一步步吸引资本以及股权稀释过程中,控制权往往就很难得到保障。

以阿里巴巴为例,在1999-2004年间,经过三轮融资后,马云及其创业团队占股47%,实际上已渐渐丧失绝对控股权,但总体来说还占有一定优势。直到2013年,马云仅仅占股7.4%,在占股比例上已处于一个非常危险的境地。

在现代企业战略发展中,创始人的占股比例逐渐稀释不可避免,那么,应如何保持对企业的控制权?应寻求多方面的制度设计。比如:在引入投资者时,让渡股份而不出让投票权,实际上,在很多高科技企业中,很多投资者基于对创始人管理团队的信任,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管理中,在最大限度上保证公司管理的稳定性;保持董事会席位的多数性,董事会作为公司的管理者,应将其作用充分发挥起来,在引入投资者过程中,将董事会席位不予让渡或者让渡到最低,阿里巴巴在这一制度上就践行的不错。

寻求企业控制权的方式还有很多,不论采取什么策略,最终目的都是保证创始人对企业的话语权,只有在这方面做好,才能保证企业掌握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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