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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股权激励案

作者:股权吴律师    发布时间:2021-07-12 10:06:26    

一、碧桂园上市之前的股权

碧桂园集团,1992年诞生于广东顺德,是一家以房地产为主营业务,涵盖建筑、装修、物业管理、酒店开发及管理、教育等行业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在碧桂园2007年上市之前,碧桂园一共有5个股东,杨惠妍占股70%、杨二珠占股12%、苏汝波、张耀垣、区学铭三人各占6%。杨惠妍是碧桂园大老板杨国强的女儿,她持股就代表着杨国强持股。而且,通过VIE架构,5位股东间接持有碧桂园控股的所有股权。可见,原先的碧桂园是一家典型的家族企业,家族的不能再家族了。光看老大占股比例,完全独裁性质的。然而,杨国强具备其他家族企业控制人很少具备的胸襟,开始了碧桂园的去家族化。

二、碧桂园上市

杨国强首先拿股权开刀,从公司治理层面将家族的影响力淡化。2007420日,碧桂园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上市当天市值达到1163.2亿港元。这不仅为碧桂园后来在全国各地开发项目夯实了资金基础,也让让公众参与持股,稀释原有股权,打开了碧桂园股权结构变革的大门。

三、成就共享计划

2012年末,碧桂园推出成就共享计划,通过高额奖励与权力下放让公司与员工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并推动碧桂园去年销售额突破千亿。

(一)奖励前提该制度规定,获得成就共享计划的奖励有两大前提:一是要求项目在一年内自有资金投入全额回笼,二是要求项目累计回笼资金大于自有资金投入与年化自有资金标准收益之和。

(二)奖励金额由区域主导拓展的项目,成就共享股权金额为:(净利润-自有资金按年折算后的金额×30%×20%,即公司会将项目净利润的20%作为奖励。由集团主导拓展的项目,成就共享股权金额为:(净利润-自有资金按年折算后的金额×30%×10%~15%),即公司会将项目净利润的10%~15%作为奖励。

(三)奖励方式当达到奖励条件后,成就共享股权金额每半年以现金奖励方式进行分配,项目总经理和区域总裁的部分奖励则以支付购股权的方式进行分配。

四、同心共享计划

2014年,碧桂园推出升级版的同心共享计划。相比单纯以强激励为核心的成就共享计划同心共享更放开了让员工入股项目的权利,进一步捆绑公司与员工的利益。该制度规定,所有新获取的项目均采取跟投机制,项目经过内部审批定案后,集团投资85%以上,管理层员工跟投不超过15%的项目股权,共同组成项目公司,同股同权,成就双享。

(一)参与人员

1、集团总部董事、总裁、副总裁、中心负责人及其他高管强制跟投。

2、区域总裁及其他高管强制跟投。

3、项目负责人(如项目总、营销总等)强制跟投。

4、具体负责项目拓展、投资跟进人员也要求强制跟投。

5、其他管理层员工自愿跟投。

(二)参与方式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参与。

(三)跟投比例

1、由总部高管共同组成一个基金,对每个项目进行平均跟投,股权比例约在5%

2、区域平台对区域内的每个项目平均跟投,比例在5%以内。

3、项目团队跟投所管的项目,比例在5%以内。

(四)资金来源员工自筹资金,集团公司为员工提供一定额度的贷款或帮助申请贷款。

(五)操作方式由集团和员工持股平台共同出资组成项目公司,员工成为真正的股东和老板,享有股东的收益。项目有盈利时可享受分红,如项目出现亏损则参与者不可退出。

五、碧桂园引入战略投资者

2015年,碧桂园又进一步引进中国平安作为股东,让创始人家族的持股比例下降至53.6%,而中国平安凭借9.9%的持股比例,成为第二大股东。这种做法,改变了家族成员持股过于集中的情况,而且借力使力,充满了往地产金融化方向发展的无限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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