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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创始人要加强自己对公司控制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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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牛卡计划

牛卡计划是指,公司在首次公开募股(IPO)时提供双重级别的普通股,这两种股具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投票权,原始股东具有极大的投票权,包括董事选举和重要的公司交易——如合并或出售公司及公司资产。这一股权计划又被称作“不同表决权股份结构”,是百度特意针对本公司上市后可能发生的恶意收购等而特别设定的。在赴美上市的中国公司中,采用这一股权设置计划的,百度是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的一家。AB股制度,B股在投票权上只有A股的十分之一,百分之一甚至万分之一。创始人的股权因为不断的发展被稀释了,虽然最后只有百分之三到五的股权,但是在决策权上有一票决定权,所以董事会基本上在创始人的影响和控制下。 

二、保证创始人在董事会中占多数席位。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要的决策机构,因此,要在董事会中职障多数席位,才能保证公司的控制权。

三、保证创始人对重大事项的“一票否决权”,奉行“否决权上收,决策权下放”的原则,给予管理层在决策公司事务上充分的授权,但对于重大问题上创始人则把握着“一票否决权”。这样可以避免创始人对企业的不必要的负面干预,使得创始人与企业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经理层的独立性的同时,又将经理层的行为置于创始人的监督之下,避免公司脱离创始人的控制乃至侵害创始人的利益。

四、保持部分资产不上市,国美电器的家电连锁业务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两大部分,未上市资产与上市公司共享品牌,统一管理。而对于这部分未上市资产,黄光裕有100%的股权。对于未上市资产的全资持有加强了黄光裕对国美的控制权。企业创始人在将企业上市时,可以保留一部分资产不上市,以避免上市公司由于股权被稀释或者因为对赌协议(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 VAM)、领售权(Drag-Along Right)而导致失去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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