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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股权激励

作者:股权吴律师    发布时间:2021-07-12 12:52:17    

(一)公司简介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000651,以下简称格力电器)成立于1991年,19961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05年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前,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珠海格力集团直接持有格力电器50.82%的股份,通过控股子公司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持有格力电器8.38%的股份。

(二)股权激励实施过程和结果

证监会要求格力电器在2006年月前完成股改,于是由格力集团牵头,与格力电器管理层、股东沟通协调后,制定了格力电器股权改革方案,顺势推出了格力电器股权激励计划。格力电器于20051223日公布了股权改革方案,其中包括股权激励方案,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除支付股改对价外,还做出了特别承诺,将所持股份划出2639万股,作为格力电器管理层股权激励股票的来源。在2005-2007年中任一年度,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达到承诺的当年应实现的数值,格力集团将按照当年年底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作为出售价格向公司管理层及员工出售713万股,若三年均达到标准,将出售给格力电器管理层及员工2139万股,其余500万股由董事会自行安排。公布了股权激励方案之后,格力电器在200520062007年均实现了规定的年度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均有了大幅提升,格力集团按照股权激励方案对格力电器的高管和员工实施了激励措施激励条件及激励措施。其中在2006711日和2008711日格力电器分别实施了每10股转赠5股。

(三)股权激励方式

格力电器所采取的股权激励方式是限制性股票,其风险对较小,一般适用于成熟型企业,在服务期限和业绩上对象有较强的约束。公司可以采用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促使高级管理人员将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到某个或某些长期战略目标中,从而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格力电器发展态势良好,现金流充沛,业绩稳步上升,因此,在此次股权激励中采取了限制性股票的方式。

(四)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

公司实行股权激励所需的股票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定向发行;二是回购本公司股份。格力电器实行的股权激励股票来源于第一大股东珠海格力集团,由于此次股权激励是伴随着股权改革方案提出而提出的,股权激励的原因之一就是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由第一大股东提供股票,没有进行定向增发,也没有动用股东的资金在二级市场回购股票,并没有侵害股的利益。通过第一大股东提供股票这种方式,将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转移到格力电器名下,使得第一大股东对格力电器的控制程度逐渐降低,更加有利于格力电器以后的发展。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和比例

格力电器三年来的股权激励对象人数由最初的94人扩大到1059人,使更多的员工获益,高管获得的股票数量较多,有利于维持管理层的稳定;高管所获得股份数量占激励股份总数的比例逐步下降,说明股权激励开始逐渐向下倾斜,加大了除高管外其他激励对象的激励程度。

(六)股权激励的时间跨度

格力电器所实施的是三年期股权激励计划,我国许多企业的股权激励时间都很短,大部分在5年左右,较长的激励期限可以使激励对象更加努力工作,提高业绩,激励作用更强。格力电器在实施了股权激励的这三年中,净利润和资产总额都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但是成长性并不稳定,笔者认为激励期限较短很可能会导致管理者的短期行为。

(七)股权激励的条件

公司在实行股权激励前三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为8.94%15.34%22.72%,按照这个增长趋势,公司在未来的年利润增长率将高于20%,但是预先设定的目标净利润的增长率为10%,低于平均年度利润增长率,并且仅仅通过是否达到目标净利润这一标准来判定是否实施股权激励方案,股权激励的条件过于简单,设立的激励标准过于单一,使得格力电器轻松达到了激励的标准。

我国规定,企业的股权激励有效期一般不得超过10年,企业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要根据自身情况设定有效的股权激励期限,过短的激励期限会使高管产生短期行为,降低股权激励的激励作用。为了提高激励效力,企业应该设定具有一定难度的激励条件,过于容易实现的激励条件降低了激励对象的行权难度,会使高管人员操纵指标实现高额收益,股权激励的作用较弱。公司在设计激励条件时,要结合自身情况,例如某指标之前若干年的均值,或是该指标行业均值,以此为标准来制定有效的激励条件,避免激励条件过于简单,适当增加激励效力。应该避免用单一的指标来确定激励条件,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同时引入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来作为激励条件,或是采用多种财务指标结合,以更好地反映公司各方面的能力,对公司形成全面的绩效评价。

格力电器正在发生它上市以来最大的改变:公司董事长董明珠不再兼任格力集团董事长、董事、法人代表职务。尽管董明珠被免去格力集团董事长职务看起来很正常,但投资者却不能不因此担心董明珠被免职可能给格力电器带来的负面影响,担心格力电器会不会成为第二个万科。皮海洲认为,这种担心并不多余。毕竟在董明珠被免去格力集团董事长职务之后,她就不再是大股东格力集团的人了,同时也不再是珠海国资委方面的人了。大股东格力集团或珠海国资委方面如何掌控格力电器,是一个现实问题。

截至930日三季度末,格力电器股权仍然比较分散,这一点确实与万科很相似。第一大股东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流通股的18.36%,万科第一大股东华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流通股17.33%。两者大股东持股比例都低于20%,对于绩优公司来说,这是容易招引野蛮人人的软肋。但格力电器二股东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98%,与大股东持股比例相差9.38%。如果想超过大股东,得动用至少100亿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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