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普通的财产不同,股权是无形财产,以权利凭证和工商登记的形式出现,权利有要行使股权,对股权进行转让必须通过相应的权利凭证方式进行。由于股权以不同的凭证形式出现,但不同的凭证形式所反映的内容可能存在冲突,导致实际股权交付中发生各种纠纷。北京公
股权是一项重要的财产权益,法律允许其进行转行,只需要按照法律规范的要求,股权可以自由转让。但是国有股权由于关系到国有资产的管理,国有股权转让时除必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外,还需要履行更多的法律程序,否则不但股权转让无效,还会承担相应法律
股权质押贷款我国法律并没有专门规定,实践中主要是根据《担保法》、《物权法》等法律规定的原则规定,结合个案具体情况予以适用。
在司法实践中,因股东资格而产生的股权确认之诉是较为常见的一种纠纷和诉讼,也是在法理上和实务中较为复杂的诉讼。北京股权律师现对股权纠纷的概念和类型进行简要介绍。
北京公司诉讼律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必须进行变更登记,但是由于股权转让行为与变更登记行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时间差,所以未经变更登记就进行股权转让的行为极为常见。未进行变更登记是否会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值得研究,北京公司诉讼律师现将有关
有时,股东之间对向非股东转让股权还约定有法律规定之外的限制条件,如未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得转让股权;某一股东在股权转让时必须连带转让另一或其他一些股东的股权;股权转让必须经过某大股东同意,或经董事长、董事会的同意;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均需无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必须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然而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同时法律对股东购买权的行使也有一些特殊限制,只有详细了解相应法律规范,才能有效
公司有权要求股东缴足出资,其他股东也有权利要求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这并一不定导致虚假出资的股东转让股权的行为无效。对此,北京公司诉讼律师认为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理解:
北京公司诉讼律师:《公司法》第35条规定了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需要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但在实践中,经常发生未经多数股东同意便向非股东转让股权的情况,这时对股权转让的效力如何认定成为争议焦点。
股票是股东出资的证明形式之一。无面额股票是一种特殊的股票形式,也称为无面值股票、比例股票、分权股票或份额股票,是指股票票面上不记载金额的股票。
股东是依法对公司出资并享有股东权利的人,认定是否具有公司股东身份主要考虑当事人是否与公司之间具有入股的合意,是否向公司出资。
北京公司诉讼律师回答问题:为什么法律规定,合伙企业的出资可以由合伙人协商确定,而公司出资不能由股东私下约定呢?
北京(盈科)公司诉讼律师在此全面解析无形财产出资的相关法律问题,以供大家交流学习。
商业秘密具有重要的资产价值,商业秘密能否做为公司出资,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都有许多探讨,公司出资实践中也对商业秘密做为公司出资有着较大需求。北京(盈科)公司诉讼律师现对商业秘密能否做为公司出资问题进行解析。
很多投资者在决定设立一家公司时,往往只盯着经济利益,只想着如何把公司尽快做大,让公司赚钱,却忽视了从一开始就制定出一套完善的公司章程,用来规范股东之间、股东和公司管理层之间、股东和职工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