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解读(七) 《公司法》 第七条 的内容是: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
《公司法》解读(四) 《公司法》 第四条 的内容是: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本条是关于股东权利的规定。 股东是公司的投资者。股东将其财产投入到公司后,即以对公司的投资享有对公司的股权 , 股东享有股权,主要体
《公司法》解读(五) 《公司法》 第五条 的内容是: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本条是关于公司应当履行的义务的规定。
《公司法》解读(六) 《公司法》 第六条 的内容是: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
《公司法》解读(三) 《公司法》第三条的内容是: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解读(二) 《公司法》第二条的内容是: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本条是关于公司形式的规定。 本法所称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公司法》解读(一) 《公司法》 第一条 的内容为: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本条是关于公司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公司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应社会化生产而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中规定,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未接收其申请,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企业破产的前提条件,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中规定,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二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这个司法解释中规定了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当提交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申请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
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查当事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时,掌握的尺度不尽相同,为规范和统一人民法院对破产申请的审查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对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的审查内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是认定债务人是否具备破产原因的一个最常用的判断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这个司法解释中规定了人民法院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时认定“资不抵债”的标准。
(法释〔 2008 〕 6 号, 2008 年 5 月 5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447 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已于 2008 年 5 月 5 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447 次
(法释〔 2008 〕 6 号, 2008 年 5 月 5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447 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已于 2008 年 5 月 5 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447 次
(2000年6月1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 为在民事诉讼中正确认定企业法人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撤销、歇业以及被注销以后的诉讼主体和责任承担,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