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是认定债务人是否具备破产原因的一个最常用的判断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这个司法解释中规定了人民法院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时认定“资不抵债”的标准。
(法释〔 2008 〕 6 号, 2008 年 5 月 5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447 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已于 2008 年 5 月 5 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447 次
(法释〔 2008 〕 6 号, 2008 年 5 月 5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447 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已于 2008 年 5 月 5 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447 次
(2000年6月1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 为在民事诉讼中正确认定企业法人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撤销、歇业以及被注销以后的诉讼主体和责任承担,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
近年来,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下落不明、歇业、被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因经济纠纷被起诉到法院。在此类案件审理中,如何确定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依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确保审判工作效率和裁判的社会效益,是民商审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我院在 1999 年下
( 2001 年 10 月 9 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现就审判实践中企业下落不明、歇业、撤销
基本案情: 北京经济发展公司 [ 以下简称被告(一) ] 于 1994 年 8 月向北京某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信托投资公司)借款人民币 800 万元,由北京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被告(二) ] 为被告(一)提供保证担保。截至 2004 年 10 月,被告(一)
一、清算流程 (一) 清算程序 1 、股东会作出清算公司的股东会决议。 2 、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 15 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 10 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 、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
公司僵局诉讼是公司纠纷中较为复杂的一种,北京公司诉讼律师在此对公司僵局诉讼的概念和成因进行简要介绍。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具有专业化的公司并购重组律师,对人员安置问题有丰富经验和深刻研究,供相关人士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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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上市公司中大多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大股东利用资本多数决直接架空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形成“一股独霸”局面将公司视为个人私产,随意侵吞上市公司资产,侵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北京公司纠纷律师就上市公司“一股独大”引发的主
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是指证券市场投资人以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虚假陈述并致使其遭受损失为由,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民事赔偿案件。称投资人,是指在证券市场上从事证券认购和交易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证券市场,是指发行人向社
股东名册记载纠纷,是指股权转让时股东名册没有及时进行变更登记,导致股东无法依据股东名册主张权利而产生的纠纷,大体包括两种情况:因公司怠于履行变更登记义务产生的纠纷;因转让方怠于履行变更登记义务产生的纠纷。
在特殊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收购股权是股东转让股权的一种特殊方式,但由于收购者是本公司,其性质就不单纯是股权的转让,而是股东撤回投资退出公司的行为。股权回购请求权是在“资本多数决”的情况下,赋予中小股东或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