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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司诉讼律师谈如何界定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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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联交易的界定,即用何标准判断某项行为是否属于法律上所说的关联交易,是关联交易有关的纠纷中极为重要的问题。结合法律规定和实务经验,北京(盈科)公司诉讼律师就相关问题予以简要论述,供大家学习交流。

一、关联交易的概念

关联交易,即公司与其关联人之间的任何财产、权利或义务的转移。我国现行《公司法》将“关联交易”界定为“关联关系”。该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具此,我国法律所谓的关联交易即具有关联关系的主体之间的交易行为,但是关联交易并非都是法律所禁止的,“通过关联关系”和“损害公司利益”,是我国法律确定的证实违法关联交易的两条判断标准。

二、关联人的界定

确定关联交易,在我国是需要首先确定关联关系的存在,如何界定关联关系,法律虽然有一些规定,但不能穷尽实务中所有的情况。有必要引入关联人的概念,即关联关系即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这样有助于我们更好的理解和界定关联交易行为。

那么何谓关联人呢?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从国内外的现有规定看,一般都将是否存在“控制”或“共同控制”作为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的标准。我国法律是将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作为判断关联人的标准。比如实际控制人的亲属可以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人,通常亲属之间都会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控制关系。

我国现行《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的关联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五种类型:(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三、常见的关联交易行为

在我国,公司与其关联人之间因财产、权利或义务的转移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多数集中于上市公司与其母公司或与母公司下属的其他子公司之间。近几年,我国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从关联购销发展到股权转让和资产置换,从有形资产的交易发展到无形资产的交易,形式繁多,愈演愈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资产重组中的关联交易

重组中将公司的优良资产与其他关联公司的劣质资产置换,或者以高价购买面临破产的关联公司。 

(二)资产转让中的关联交易

公司将优良资产低价转让给关联人,或者以高价收购关联人劣质资产等。 

(三)资产租赁中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人违背对价而建立租赁关系,公司低价将最优质的部分资产租赁给关联人,或者以高价租赁关联人的不良资产。 

(四)无形资产的使用和买卖中的关联交易

关联人向公司收取过高无形资产使用费,而无偿或低价使用公司无形资产。在无形资产转让中,关联人往往从公司攫取利润。如母公司以巨额价格向子公司出售商标,子公司以不合理高价购买母公司的专利技术等,充分暴露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的用心。 

(五)产品买卖中的不正当关联交易

在经营中,母公司或其他关联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串通,高价向公司供应原材料或以低价购买公司产品,在交易中获得超额利润,并使公司利益受损。 

(六)费用负担方面的关联交易

董事、大股东、经理为了有利害关系的公司的生存和发展,让公司承担其各种费用。 

(七)公司资金被关联人占用的关联交易

这种关联交易在我国公司中表现得尤其明显。特别是在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或配股融资后,母公司往往无偿或通过支付少量利息而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影响上市公司实现新项目投资,甚至导致公司破产。 

(八)公司为关联人担保

这类关联交易在我国公司往来中比比皆是。著名的案例是上市公司猴王股份公司为其母公司猴王集团担保案。猴王股份公司共为其母公司的11亿元的债务提供担保,而公司本身资产总共才9亿元。 

(九)公司委托关联人进行风险投资

关联人利用公司资金投资,盈利则享有利润分成,亏损则不承担责任。 

(十)关联人向公司借款

各类公司中都普遍存在这种现象,不仅我国盛行,国外亦是如此,典型的例子是2003年初发生的美国金融丑闻中阿道菲亚与其关联人的借款交易。公司董事会借给董事约翰里加斯一家近20亿美元,最后导致公司申请破产保护。 

(十一)公司为关联人担保

这类关联交易在我国公司往来中比比皆是。 

四、规范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在关联交易中,关联人往往会滥用对公司的控制权或重要影响力,不按等价有偿原则向公司支付对价,从而损害了公司、公司的中小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关联交易问题越来越为各国公司法所重视。它在公司法上主要体现为两大问题:一是如何保护从属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二是如何保护关联交易中从属公司及其少数股东的利益。因此,各国都对它进行法律规制。我国法律也对关联交易问题设置了许多规范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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