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可能损害公司、公司非控股股东\非利害关系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其触发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被撤销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因此,如果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出现上述情形,将面临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风险。例如,公司法规定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如公司将该审批权赋予了董事会,由董事会决议通过,则该董事会决议为无效决议。此外,如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力、表决程序及方式等进行了规定,而股东会或董事会违反了前述规定,则公司股东可依法请求法院撤销该决议。
2、公司签订的涉关联交易合同存有效力瑕疵,影响公司交易及经营稳定
如公司基于合同关系形成的关联交易,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依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例如,股东通过关联交易抽逃出资、逃避公司债务侵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利用关联交易逃避税务或使国有资产流失等。
而当公司股东或管理人员未经法定程序或公司章程规定,越权或无权代理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情况下,该交易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的关联交易合同,公司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法院予以撤销或变更。
当公司经营主要依赖于关联交易的情况下,关联交易合同存在的上述效力瑕疵,将对公司的稳定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易引发公司股东、董事与管理层之间的纠纷,影响治理结构稳定
如前所述,关联交易实质为一种利益冲突交易,股东操纵的关联交易,易引发关联交易利害关系股东与非利害关系股东之间的纠纷;董事及公司管理层操纵的关联交易,易引发股东与董事、公司管理层之间的纠纷。这些纠纷发生在公司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具有消极影响,也必将影响公司经营。
4、易使公司涉入诉讼
实践中,公司常因关联交易,陷入与公司股东、董事、管理人员之间,以及与公司债权人的诉讼之中,从而使公司的或有法律风险大大增加。
5、构成公司上市、并购重组、及国有企业改制、国有资产转让的障碍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上市、并购重组、国企改制、公司国有资产转让时的重要审查事项,根据相关监管法规与规范,违法或违反公平原则的关联交易,极易成为前述事项的障碍。
6、易引致公司、公司股东、董事及管理层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法律责任